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14楼PI实验室2)实验台柜及空调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3-09-28

现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3年度增城院区(14楼PI实验室2)实验台柜及空调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14楼PI实验室2)实验台柜及空调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标的及数量、地点:

1.项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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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遴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时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响应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已领取本次遴选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遴选文件电子版。

获取遴选文件方式:

1.请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件(songjianhua1227@163.com)到采购人,并注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 月28 日至2023年10 月 13 日8:00-17:00(北京时间)

五、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 9 月28 日至2023年10 月13 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93号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负一层材料库(纸质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上述地址)  宋老师 电话:13500222669 

七、遴选时间(北京时间):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

八、遴选地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35002226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93号     

 

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14楼PI实验室2)实验台柜及空调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遴选公告.docx

附件: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xlsx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3年9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