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6年度妇女保健部公益广告投放询价公告

日期:2026-10-20

一、 拟采购的公益广告投放类目及预算

(一)项目最高限价:196,950元。

(二)项目背景与目标:为提高群众对消除母婴传播、早孕关爱、基本公卫孕产妇健康管理、出生缺陷防治等方面的知晓率,开展本次公益广告投放。

(三)拟采购媒介范围:本项目涵盖线上及线下公益广告投放,包括但不限于:

线下媒体:地铁、公交、户外LED大屏、候车亭等;

线上媒体:新媒体平台(如新闻客户端等)。

(具体投放类目及组合方案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媒体资源自行设计填报)。

 

二、 供应商提交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单位公章)。

 

三、 服务要求及评审标准

(一)服务内容

1.合同期内,提供专业对接人员,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素材进行排版、尺寸调整,并按要求完成广告的审核、上刊(发布)及投放。

2.该项目服务为全包制,合同期内排版调整费、制作费、上刊(发布)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人需在投放期间提供监测报告(含实景照片、视频或线上数据截图),并在结束后提供结案报告。

 

(二)投放基准要求

为保障公益广告传播效果,各供应商在组合方案时,必须满足以下最低投放基准(鼓励在基准之上自由增加时长/频次以提升性价比):

1.投放周期:整体线下及线上广告的连续投放周期不得少于14天(即2周)。

2.播放频次要求:供应商需在报价表中明确各项媒介的具体排期及频次(如:“15秒视频,32次/天,连续投放14天”或“图文推文1篇,置顶3天”)。视频类等动态媒体,供应商须在报价表中明确承诺每日最低播放次数及单次时长,该承诺将作为后续结案验收的直接依据。

3.线上媒体要求:供应商须在报价表中明确承诺拟投放的总曝光量或阅读量(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平台资源自行测算填报,并作为后续结案验收的依据)。

 

(三)报价要求

1.总价限制:供应商需在最高限价(196,950元)内,根据自身媒体资源优势自由组合线上、线下投放方案。

2.数据填报要求:供应商须在报价表中如实填报拟投放方案的“预计覆盖人次”,人均成本 = 报价金额÷ 预计覆盖人次。(注:此项数据为采购人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时的参考依据之一,不构成唯一中标条件,最终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 供应商须附上测算依据(如媒体官方排期表、第三方数据报告等)。

 

四、 报名方式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报价表(见附件)盖公章发联系人电子邮箱,请注明邮件主题内容:“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2.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三楼妇女保健部(白云区新市新达路91-93号)

3.联系电话:020-36796827

4.联系人:吴医生

5.联系邮箱:fbk999@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妇女保健部2026年公益广告投放报价表.doc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