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4年第二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告知

日期:2024-12-25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为了满足不同患者个性化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对“特需单胎顺产接生”等83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自主定价,该批项目需要患者全自费,需做好患者知情同意,由患者自愿选择。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表。 

该批项目已提交广州市医保局备案,并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7日在院内滚动屏及自助机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现予以告知。 

附件:

关于我院2024年第二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告知.pdf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4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