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的文件精神, 经医院研究决定,对“上门服务费”等20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自主定价,该批项目需要患者全自费,开展前需做好患者知情同意,由患者自愿选择。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该批项目已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在院内滚动屏及自助机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交广州市医保局备案, 现予以告知。
附件:
关于我院2024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的告知.pdf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4 年11月7日
Copyright © 2014 gzfezx.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21518号 技术支持:家庭医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