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卫健委关于公布广州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项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日期:2022-03-22

为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做到不承包、不出租、不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房,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要求,规范医疗机构外购药品管理,现将广州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违规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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