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非故意伤害(unintentional injury),也称为意外伤害,是指个体无意识的意外事故,可导致损伤、伤害或死亡。主要包括意外中毒、窒息、溺水、跌倒/坠落、交通事故、烧伤、烫伤等。
【危害性】
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2000~2005年,我国0~14儿童因意外伤害所致的平均死亡率为20.1/10万人,占0~14儿童总死亡的19%。
在广州,2010 年广州市意外伤害监测网络对47万余名7 岁以下儿童的监测数据显示,广州市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为1.48%。儿童伤害发生原因构成顺位依次是跌伤(70.54%)、动物伤害(8.48%)、烧烫伤(5.75%)、钝器伤(3.92%)和交通道路伤(3.48%)。
然而,《儿童和青少年伤害预防:世界卫生组织行动计划(2006—2015)》中指出,大多数伤害是可以预防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强调要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儿童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预防和减少意外中毒等。因此,充分了解儿童伤害特点是开展儿童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前提。
【发生特点】
一、人群特点
(1)男童高于女童,男女比例约为2:1;
(2)不同年龄段的危险行为和伤害发生情况各有特点:跌伤在各年龄段发生都位于第一位,随着年龄的增长,烧烫伤发生明显下降,交通道路伤发生上升;动物伤害在1岁前随年龄增长逐渐上升,之后随年龄增长而下降;
(3)家庭经济情况较差、保护因素较少、看护人监管不足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较多;
(4)特殊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更高
二、时间特点
(1)季节:爆炸伤害多发生于冬春季节,动物伤害夏季为主,溺水等多发生于夏季等
(2)时间段: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发生率高,因在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数量多容易打闹、周围接送学生的车辆多等危险因素较多。
三、空间特点
意外伤害发生地点依次是家中(41.86%)、幼儿园(34.27%)、公共场所(23.85%)。其中在家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地点前三顺位为客厅、卧室、楼梯;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地点的前三顺位为课室、操场、活动室;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伤害地点的前三顺位是小区街道、公路以及小区游戏和游乐场所。
【伤害预防】
根据意外伤害发生的类型及不同的分布特点,对于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