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孕妈妈顺利渡过孕产期,促进产后康复,保障母子平安,每一位具有广州户口或非广州户口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取得居住证的孕产妇(常住居民)都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享受免费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请您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期间内,定期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生对您和宝宝的监护与保健指导
孕产妇健康服务流程
一旦确诊怀孕,请您在孕12周前尽早携带医院相应的检查报告及门诊病历到您户籍或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之广州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社区及镇卫生院妇女保健医生会为您提供免费的规定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
孕12周前提供早孕建册一次
孕16-20周及孕21-24周提供孕中期健康随访各一次
孕28-36周及孕37-40周提供孕晚期健康随访各一次
出院后7天内提供产后访视一次
产后42天提供健康检查一次。
孕产妇健康服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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