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参保人就医指南之关于普通门诊

日期:2019-04-18

首次发布:2015-08-01 修正日期:2019-4-18

问1:到我中心三院区就诊是否需要办理定点手续?

答1:我中心三院区属于“指定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到我中心三院区妇、产、儿科就诊不需要办理定点手续。

问2:医保病人不需办理定点手续,可以在我中心三院区就诊的科目有哪些?

答2:珠江新城院区:妇、产、儿科

妇婴院区:妇、产、儿科

儿童院区:儿科

问3:普通门诊统筹比例?



问4:医保病人到我院普通门诊就诊怎么记帐?

答4:医保病人交费时出示身份证及医保卡给收费员,即可给予医保记帐,否则按自费处理。

问5:普通门诊统筹费用可支付检查费用吗?

答5:不可以,妇科病人普通门诊统筹费用只支付基本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诊疗费,儿科病人只限于基本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问6:医保病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怎么样?

答6:在职职工、退休人员:300元/人/月,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未成年人、中小学生:1000元/人/年

问7:患者住院期间,是否能够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答7:参保人患病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问8:医保卡遗失了怎样就诊记帐?

答8:医保卡遗失了需(到广州市医保局)办理挂失。参保人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以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替代医保卡。

问9:就诊挂号可以由其他人代挂号吗?需要出示什么证件?

答9:可以由他人代挂号,挂号时需告知挂号员、出示患者医保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挂号

问10:医保病人可以预约挂号怎么做医保计帐吗?

答10:现场预约挂号出示医保卡挂号。其他途径预约登记时是按自费登记的,交费时需出示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即可予以医保计帐,否则做自费处理。

问11:如因医保局管理系统问题不能当时予以计帐的怎么处理?

答11:如因医保局管理系统故障问题不能准时给予计帐的,先做自费处理,待系统完善后凭发票、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到门诊收费处予以补记帐。

问12:医保参保人就医有什么规定?

答12:原则上要求患者本人就诊,必须人证相符。医师将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

对于极少数患者本人无法到医院就诊而需要由他人代办的,医师必须在确认患者病情的情况下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并在病历上记录,所实施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病情相符。

医师对于参保人身份有疑问的,必要时有权要求参保人出示医保卡、身份证,做到人证相符,参保人需给以配合。

问13:医保参保人交费有什么规定?

答13:交费时须出示本人的医保卡;代别人缴费的,还须出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问14:参保人家属能否使用城镇职工医保卡里面的单位缴费部分费用?

答14:不可以,参保人直系家属只能使用城镇职工医保卡里面的个人缴费部分费用。

问15:到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及妇婴院区进行计生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15: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才能予以计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