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日期:2020-06-23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所、科)室: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狠抓节点,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现就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消除任何侥幸心理,时刻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约束自己。

一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二是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烟酒等节日礼品;

三是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四是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五是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六是违规使用公车,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七是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

八是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九是其他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在严肃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同时,要着力发现和纠正在落实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加强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带头文明过节、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确保风清气正。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教育提醒本部门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三、严肃查处问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对违反纪律、规矩的,对贯彻部署不力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问责。

中共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