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医务监督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根据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州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意见》(穗卫监察〔2015〕4号)的文件要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以下简称“市妇儿医疗中心”)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本院医务监督委员会,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医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从本院工作人员中产生,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医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或纪检委员兼任,经由纪检监察会同人事部门审核,初步人选共9人,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王洪涛(纪委书记)、何丽雅(主任医师、小儿内科门诊部主任)、吴 强(第三党总支第三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医师)、陈怡禄(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周军(主管护师)、钟军(儿童院区管理办主任)、曾芳玲(第五党总支书记)、焦亚萍(妇婴院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薛雁群(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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