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课堂】孕妈妈生病只能靠忍吗? 孕期用药小贴士

日期:2017-09-25

怀胎十月,谁没有些小病小痛,不舒服的时候,家里的老人说,为了宝宝好,忍一忍就过去了。部分孕期中的准妈妈也担心用药会伤害到胎儿而拒绝用药。当然,有些疾病是可以自愈的,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有些疾病给孕妇和胎儿带来的伤害比药物还大。到实在忍不住了,看了医生,由于种种担心,准妈妈用药依从性差,未按正确医嘱用药而造成病情延误或加重的也大有人在。

而有部分准妈妈盲目自我用药,对腹中的宝宝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致畸或流产,给准妈妈和整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那么,孕期真的不能用药吗?

孕期用药,既要考虑药品对孕妇的治疗效果,又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更强调“安全”二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部分药物孕期安全等级分为A、B、C、D、X五个级别,分别代表以下含义:

A: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前三个月及其后的妊娠期间对胎儿安全无害。即妊娠期间用药安全,无不良影响。属于该分类的药物很少,多为维生素类药。

B:动物生殖研究未发现药物对胎儿有害,但缺乏妊娠期的对照研究,或在动物生殖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而在人类妊娠的前三个月及其以后的妊娠期间的对照研究未得到证实。即妊娠期间用药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孕期用得比较多得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多属于该类。

C:动物试验中已观察到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胚胎死亡),但在人类妊娠缺乏对照观察研究;或尚无动物及人类妊娠期使用的研究结果。本类药仅在权衡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方可使用。例如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对骨和软骨的亲和力较强,可引起儿童关节炎。还有磺胺类抗菌药物也属于此药物分类。

D:有明确证据显示对人类胎儿有害,但尽管如此,孕妇使用后有绝对的好处(如需抢救生命或必须治疗但又无其他可替代的安全药品时),必需在权衡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方可使用。例如四环素类、氨基苷类抗菌药物,可导致牙齿变色、耳聋等不良反应发生。

X:动物实验和人类临床观察均以证实导致胎儿异常,妊娠期用药危害超过治疗获益。对孕妇和准备怀孕妇女均列为禁忌。这类药品肯定是不能用的。例如:广谱抗病毒药利巴韦林。

总的来说,A和B级药是孕期常用药品,C和D级别使用时须衡量利弊,X级的是绝对不能用了。

那么,孕妈妈根据说明书,查到妊娠安全性分级就可以安全地自我给药了吗?

并非如此。妊娠造成了很多母体的生理变化,例如,妊娠期母体肠蠕动减少、表皮和肺部血流量增多、肠道、皮肤和呼吸道对药物的吸收发生了改变,身体含水量增加了约8升,肾血流量增加,直接经肾脏消除的药物将更快地被排出。这些变化会导致血液中某些药物浓度的改变。

在妊娠期的不同阶段,胎龄不同,胎儿的发育程度不同,受药物的影响也不同。同一种药物,在不同的孕周可能有不同的安全评级。故此,在孕期是否需要用药,如何选择,剂量如何调整,都要根据准妈妈当时的生理病理状态,结合药物特性进行评估决定。

既然孕期合理用药这事那么复杂,还是把它交给医生和药师吧。

准妈妈在孕期用药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1、 若有不适及时就医。

2、 告知医生、护士、药师是否处于备孕状态、孕期及孕周。

3、 若有慢性疾病长期用药者,必须告知医生和药师所服用的药物名称及用法用量。

4、 避免自我给药,包括植物药。

5、 认真了解给药途径和方法、遵医嘱准时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