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保护公众健康,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情况,发布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
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版实施。
重点人群
婴幼儿
防护建议: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严重心肺疾病患者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特定场所人员 校园内人员
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