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亲爱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根据广东省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我院将于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全面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为了保证您近期的正常就医我们温馨提示您以下事项:
一、就诊流程
报到
通过自助方式预约未缴费的就诊患者,需在护士站报到前,通过自助方式或现场到门诊收费处缴交诊查费,其它就诊流程不变。
缴费
自费和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的患者,按原流程不变。
取药
原流程及地点不变。
检查
如您已于15日前缴费但未完成的预约检查,可在15日之后按照原有预约时间继续完成。如果由于个人原因需要退费重开,请按照规定流程重新就诊、开单缴费、预约检查。
二、出院流程
因信息结算系统将进行升级调整,故7月15日零时至早8时暂停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三、收费标准
Q:公医和医保患者诊查费可以记账的范围有哪些?
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不含特诊诊查费。其中,专家门诊诊查费包括名专家诊查费、主任门诊诊查费、副主任门诊诊查费。
Q:门诊诊查费标准是多少?
三级医院门诊诊查费,每诊次收费标准为:普通门诊10元、副主任门诊20元、主任门诊30元、名专家门诊80元、急诊21元。
Q:医保患者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慢待遇、门特待遇时,门诊诊查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高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