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统称为“妇儿中心”),拟进行危化品废液处置项目服务商遴选,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地处广州市 天河区、越秀区、白云区、增城区范围内 ,具体地址为:
1、珠江新城院区地处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9号;
2、儿童院区地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 318 号;
3、妇婴院区地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 402 号;
4、白云院区地处广州市白云区新达路 91号;
5、增城院区地处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93号(待定)。
二、项目服务范围
★此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采购人所有范围内的各院区所产生的实验室废液(种类代码HW49 900-047-49)和废包装物(种类代码HW49,900-041-49)的安全转移、安全运输、环保处置。
三、服务期及最高限价
四、项目需求
1、 妇儿中心五院区危化品废液处置项目服务商遴选,遴选确定两家合格服务商,保持此项目服务持续不间断;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各实验室危化品废液、废弃试剂瓶预计约21吨, 按每次实际产生量,由双方确认,按实结算。
★2、 最高限价如下:危化品废液处置费、运输费29.8万元/2年,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3、采购人根据危化品废液暂存量,需要转运回收时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须上门回收,保证按时转移不积存。如果出现特殊紧急情况(如暂存间搬迁、行业检查或其他情况等),48小时内须上门回收,运输费由采购人承担。
4、危化品废液盛装桶由采购人自行另购。服务商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包扩废液废弃物处理费、运费、装卸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废液废弃物转移、处理中及交接后出现的任何问题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5、供应商须协助到相关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如需报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起2年。
7、废液废弃物回收地点:项目概况中的五个院区地址。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服务的相应资质,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设备设施、运输处置相关人员,确保回收、转移、处理各环节均符合国家或省环保部门的有关管理和规定。
2、中标人应当为本项目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档案,详细记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来源、去向、成分和有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等事项;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档案应当保存十年以上。
3、中标人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确需临时贮存的,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4、如因中标人或者政府行业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中标人无法及时转运处置危化品废液时,采购人有权另外选择具备资质的其他公司继续项目服务,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危化品废液及废弃物,按收运处置按每次结算;
2、每次按实际产生的数量及种类,双方对《转移联单》核实确认后,由中标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以支票或银行汇款转账形式,向中标人支付相关费用到合同指定的账户,不以现金形式进行结算支付。
七、递交资料要求
1、经营设施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生态环保厅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种类代码(HW49 900-047-49)和废包装物(种类代码HW49 900-041-49)。
3、对此项目中危化品废液处置、转移、运输的需求技术服务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4、纸质材料需按要求一式五份,密封提交。如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则视为无效资料。
5、报价表中按照废液产生总量,只需填报报价表中(三、四、五、七、八项),处置费单价、处置费、运费单价、运费及总费用。
八、危化品废液处置报价表
九、项目报名与资料递交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17时(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请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将填报的《危化品废液处置遴选服务商报名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件(721562524@qq.com)到采购人,并注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人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文件资料递交
(1)递交时间:2022年8月1日和2022年8月5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2)递交方式/地点:现场递交。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603室;(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来访人员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3)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020-38367827。
十、遴选公告及结果
本项目对递交资料符合需求条件的服务商,由评审专家组按照资质条件、项目报价、需求响应等进行综合对比,从优排序遴选出第一和第二服务商,第一服务商合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第二服务商服务合同期为第一服务商期满后1年。如第一服务商因各种原因中断或终止项目服务,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家服务商,确保此服务项目延续。
此项目遴选公告和遴选结果,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