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6年护士鞋采购项目

日期:2026-07-20

第一章 邀请函

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6年护士鞋采购项目进行线下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数量(双)

交货时间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护士鞋采购

186878元

2173 双      (其中女护士鞋2098双,男护士鞋75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遴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如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1、服务时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提供《响应人资格声明函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2026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响应人资格声明函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人资格声明函盖公章》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2026年7月20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盖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提供《响应人资格声明函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响应人声明函盖公章》。

4.已获取本次遴选文件。(获取遴选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人资格声明函盖公章》。

三、遴选文件时间、方式

1.遴选文件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遴选文件电子版。

2.获取遴选文件方式:

请响应供应商将《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盖公章的扫描件(邮件发送格式:供应商名称+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到采购人(冯老师,邮箱地址:fsj020@yeah.net),响应人邮箱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信息有误导致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纸质响应文件和样品递交要求:

1.递交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 日(北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中盈大厦505室。

3.递交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和样品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上述地址,响应文件和样品分开密封包装,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样品名称、数量,不接受快递。

4.接收人:冯老师 电话:020-38367827。

5.遴选结束后,中选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将作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验收依据;未中选供应商的样品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由未中选供应商凭授权书及领取人有效身份证明自行到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中盈大厦505室(冯老师)领回,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未中选供应商同意放弃取回样品,由采购人自行处理。

五、遴选时间: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

六、遴选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0-3836782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     

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附件: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xls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