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政府采购需求调查编制服务遴选(重招)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已经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我院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服务和设备类等)采购需求调研、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和招标文件论证(电子版和书面报告)等工作,为采购人后续招标提供参考。出具的调研报告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等,出具的采购实施计划包括采购活动安排,合同范本、履约验收方案、风险管控措施等,出具的招标文件论证报告符合后续招投标要求。
本征集邀请招标服务代理机构参与遴选,最终评选出2家(轮流委托)。
2、服务限期:2022年1月1号至2024年12月31号,每年委托服务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
3、采购人提供初步采购需求并按每个项目进行委托,投标人按单项(不区分工程、服务和设备类)报价,投标限价40000元/项。
三、投标人资格: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2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4、投标人需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结果(加盖公章),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内部招标文件的方法: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发送邮件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采购人联系邮箱:gzfezx@163.com)。
2、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释疑。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8:30-9:00。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603室
5、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 1月11日9时00分
6、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
7、项目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20-38076645
发布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后勤部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