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开展患者用药安全联防共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标的及数量、地点:
1.项目标的
包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项目预算 |
1 | 门诊智慧药房服务 | 3年 | 人民币15万元/3年 |
2 | 中心药房自动化、麻精药品的安全设备设施、智慧药库及合理用药系统建设服务 | 3年 | 人民币15万元/3年 |
3 | 中心管理、试验、研究等智能一体化服务 | 3年 | 人民币20万元/3年 |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遴选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参选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参选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参选无效。
2.服务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3.服务期限:3年。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参选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参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遴选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遴选项目响应。 (提供《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6、已获取本次遴选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8、参选人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参选人为具有向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配送服务资质的配送企业(参选人出具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药品采购平台显示参选人名称的系统截图或其它相关证明)。
四、获取遴选文件与响应文件递交:
1、请响应人将《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件到采购人邮箱(601562907@qq.com),并注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北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候。
4、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住院部药品采购室(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一式3份,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上述地址)
五、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老师
电 话:020-38076261
联系地址:金穗路9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