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2026-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调研活动。
一、项目内容:
采购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1 | 2026-2029年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服务项目 | 3年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6)响应供应商是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其他资质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②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发生过诉讼或经济纠纷的企业,不得参与医院的招标项目。(提供声明函)
(2)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
三、响应调研资料要求:
具体按“第二部分 调研需求”,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壹正壹副,文件正副本分开独立封装,并在封面注明。
四、调研时间、文件获取、递交要求:
1、调研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调研文件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获取项目调研需求文件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邮件发送格式:供应商名称+获取项目调研需求文件报名表)发送到采购人(冯老师,邮箱地址:fsj020@yeah.net),响应人邮箱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信息有误导致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调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调研需求)的要求拟响应文件,在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递交响应文件(工作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中盈大厦505室,冯老师收,电话:020-38367827。
五、采购人有权最终决定采购时间等。
六、联系信息:
1、联 系 人:冯老师
2、联系方式:020-38367827
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