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城市托育品牌与岭南文化融合的理论体系研究
二、采购总预算:人民币90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评价及羊城托育政策体系研究,项目名为城市托育品牌与岭南文化融合的理论体系研究,包括托育服务评估与体系建设项目的《2024-2025年大湾区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报告》、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评估工具及详细指标、《十五五规划方案编制》、《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示范项目对地方普惠托育服务建设的影响》;以及城市托育品牌与政策工具研究项目的《托育消费者洞察报告——以“羊城托育”为例》、《城市托育品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羊城托育”为例》、羊城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及应用推广研究、建设基于AI的国内外托育服务政策工具数据库。
采购包1(托育服务评估与体系建设):
采购包1 预算金额: 450,000.00 元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托育服务评估与体系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城市托育品牌与政策工具研究):
采购包2 预算金额: 450,000.00 元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城市托育品牌与政策工具研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2025年8月20日后投标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附上在2025年8月20日以后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投标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6、已获取本次遴选文件。(提供投标函,获取遴选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五、获取内部遴选文件的方法:
1、获取内部遴选文件的方式:请投标人将《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和《项目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件(980797664@qq.com)到采购人,并注明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人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获取内部遴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工作日8:00-17:00),逾期无效。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候。
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新达路91-93号暨升大厦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上述地址)。陈医生 020-31527031。
5、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内部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医生
电话:020-31527031/15013011735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达路91-93号暨升大厦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3楼
邮编:510000
七、遴选时间地点:
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