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做为增城区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采购孕产妇艾梅乙免费筛查检测试剂,为增城区孕产妇提供艾梅乙免费筛查检测服务。
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区艾梅乙筛查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内容如下:
一、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区艾梅乙免费筛查检测试剂
三、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服务时间 |
详见遴选文件“用户需求书”(文内第五项为获取遴选文件方式说明) | 人民币6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拟配送品规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1.服务时间:具体详见遴选文件中“用户需求书”内容部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相应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4.已获取本次遴选文件。(获取遴选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7.信用信息查询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2024年1月1日以后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获取遴选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遴选文件电子版。
1.请响应供应商将《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件到采购人(848056961@qq.com),并注明响应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响应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8:00-17:00(北京时间)。
六、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9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住院部负一楼,药库办公室(纸质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上述地址) 姚老师 电话:020-32883380
八、遴选时间(北京时间):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安排。
九、遴选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20-3288338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9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住院部负一楼,药库办公室
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