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医用耗材供应商公告(一次性使用鼻氧管2020-5-27)

日期:2020-05-29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拟进行一次性使用鼻氧管等医用耗材的遴选,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厂商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遴选医用耗材


二、资质要求

1、 耗材资质:

(1)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登记表(无登记表不必提供)或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

(2)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

2、 厂家资质: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 供货商资质: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代理耗材需在经营范围内);

(2)企业营业执照;

(3)厂家给代理商授权书(授权书要可追溯至厂家);

(4)业务员授权(同页附法人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5)销售到妇儿中心或其它医院同种耗材发票复印件(不少于2张);

(6)耗材报价单。

(7)产品样版。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有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供应商及产品不予考虑。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列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供应商黑名单。

三、拟遴选耗材均需提供样品,部分耗材需进行试用。

四、报名方式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广州市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603室设备科。

联系电话:020-38367826。

联系人:谢老师、周老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后勤管理部

2020年5月28日